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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12年7月出口的一票货,不见了报关单和核销单,货物未核销 未退税,请问需要到外管局挂失或者说明情况吗?如需要,需要什么资料呢?谢谢

提问:
您好,我司12年7月出口的一票货,不见了报关单和核销单,货物未核销 未退税,请问需要到外管局挂失或者说明情况吗?如需要,需要什么资料呢?谢谢
回答:
您好!目前外汇制度已经改革,核销单已经取消。全国改革前的核销单是否还需要补办请企业与所在地外汇局进行确认,根据所在当地外汇局的要求操作,报关单核销联补办也需凭外汇局出具的未核销证明,因此建议企业一并确认。出口单位遗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报关单要求海关予以补办的,需向海关提供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企业补办申请报告以及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向报关单的原签发地海关申请办理。主管海关审批后,通知有关企业。企业接到海关的通知后,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递交报关单企业存查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打印清单以办理补打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的手续。出口企业遗失出口退税报关单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出口企业须在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出口企业持已签章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向原报关地海关办理补办手续。若企业因遗失补办无法在正常退税申报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建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延期。
7月出口不见了核销单和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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