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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为进出口A类企业,去年和今年陆陆续续进口了一些原材料,由于工作交接失误,企业没有及时付汇,也没有在90天内进行延期付款报告,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

提问:
我司为进出口A类企业,去年和今年陆陆续续进口了一些原材料,由于工作交接失误,企业没有及时付汇,也没有在90天内进行延期付款报告,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
回答:
您好!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报告,如企业超过30天未做报告的,需前往当地外管局做现场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中心平台上提问,谢谢!
延期付款报告

http://www.cpa.js.cn/ask/58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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