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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预收了一笔50%货款,现在由于客户要求,现需要分批出货,但是余下的50%货款还未收到,客户要求预先出货4台数量,其余的货物也要求分4批出货,但是货物的

提问:
您好!我司预收了一笔50%货款,现在由于客户要求,现需要分批出货,但是余下的50%货款还未收到,客户要求预先出货4台数量,其余的货物也要求分4批出货,但是货物的出货时间我司还未接到通知,那我的预收货款报告是该如何填写?是否可以先报告预先出货4台数量的货,还是说要同时报告?还有就是我报告出货的时间与实际出货时间有什么要求吗?例如我报告出货时间是2013年2月15日,但是实际出货时间是2012年12月30日,这有影响吗?或者说我预计出货时间是2012年12月30日,可是实际出货时间是2013年1月2日,这又会有什么影响?谢谢!
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之前也咨询过,需要确定您货款和出口时间的间隔,如果50%的预收款是在四台机器出口之日30天前收到,就需要报告,在收到货款之日起30天内报告。同理,剩余的货物也应该这样处理。预计出口时间和实际出口时间可以有差距,但最好是同一个月内。您的例子中有影响,需要在12.30日前做调整。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分批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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