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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有一笔出口业务客户以产品交货期延期和加工不满意等理由从货款中直接扣款7万多欧元,占合同总额百分之四十五左右,因该笔客户为新客户,业务员不是本单位

提问:
2012年上半年有一笔出口业务客户以产品交货期延期和加工不满意等理由从货款中直接扣款7万多欧元,占合同总额百分之四十五左右,因该笔客户为新客户,业务员不是本单位正式外贸业务员,且已于出货后辞职未移交相关出口业务合同等相关原件单据,导致无法完成少收汇差额报告。客户付款超过6个多月,因现场报告缺乏单据凭证,至今未能完成延期收款报告和少收汇现场报告。特此请教应该如何处理。除了出口报关单和银行水单外无其他任何单据凭证证明客户质量扣款,且因缺少资料现场不受理该笔业务。请问我们能否在以后的出口业务中作报告抵扣少收汇的货款金额,使检测结果金额总量平衡。因缺少单据,当地外汇局明确告知不接收此类现场报告。特此请教,该如何处理。附件是我司目前的检测系统记录
回答:
是否接受现场报告由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企业无法提供有效凭证证明国外客户扣款的,也就无法证明差额原因。企业目前的业务指标并无异常,只有指标呈现绿色或红色才表示异常。企业报告的内容必须都是真实的,如果后期出口收汇实际都是平衡的,就不应该做差额报告。
缺出口少收汇报告资料现场报告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http://www.cpa.js.cn/ask/57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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