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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教两个问题问题一:预收货款收到后,货物是分三批出口的,第二批和第三批的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相隔超过了30天,请问要怎么做预收货款新增报告,报告金额为

提问:
老师,您好!请教两个问题问题一:预收货款收到后,货物是分三批出口的,第二批和第三批的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相隔超过了30天,请问要怎么做预收货款新增报告,报告金额为多少?问题二:货物出口后,只收了一部分预收款,尾款预计收回期限很长,该怎么做延期收款报告?谢谢老师!
回答:
您好!企业收到预收货款后,货物无法在收汇后30日内出口的,且属于分批出口的,企业需要登录监测系统中预收货款新增模块,添加一笔预收货款报告,报告中可按照不同的预计出口时间逐笔添加相应的出口日期及出口货物所对应的预收货款金额。货物出口后,尾款不能在90天内收汇的,企业需在货物出口后30天内在监测系统中进入延期收汇报告新增模块添加延期收汇报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预收货款和延期收款报告问题

http://www.cpa.js.cn/ask/57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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