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出口核销系统中,点击批次申报中的新建,核销单增加,为什么没有增加的核销单内容
回答:
如果查看不到核销单信息时,请确认以下几项:①核销单是否在电子口岸上执行了“交单”操作②执行“交单”操作后的间隔时间是否足够长得外管局来接收信息(一般来说3到7天)③是否做了数据提取,以下载到最新的核销单信息④贸易方式选择是否正确(请根据报关单上列示的贸易方式来选择,核销单根据贸易方式的种类来列示)如果确认以上几项操作,仍查看不到核销单信息的话,使用“单笔数据更新”功能:选择菜单栏“数据交换/单笔数据更新/单笔核销单更新” 出现“单笔核销单信息更新”界面 输入核销单号 点“确定” 稍候提示更新完成。看不到收汇水单信息的话:同核销单一样,使用“单笔数据更新”功能 选择菜单栏“数据交换/单笔数据更新/单笔收汇信息更新” 出现“单笔收汇信息更新”界面 如果选择“直接选择收汇信息”,则在“银行水单号”中直接输入水单号即可。正常水单号为22位,有两种输入方法,一是输入全部的22位后加一个空格,二是只需输入水单的后10位号码。 如果不选择“直接选择收汇信息”,则需要输入剩余四项内容 点“确定” 稍候提示更新完成。 如果还看不到核销单信息和收汇水单信息,使用“补充发送数据同步请求”功能 选择菜单栏“数据交换/补充发送数据同步请求” 选择单据类型是收汇水单还是核销单 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输入单据的号码 二是根据时间段来提取 点“开始发送” 一般来说,请求发送的当天是看不到回执信息的,需要在第2天以后才能接收到。 执行以上操作后,仍然看不到相关的信息,就需要到外管局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
出口收汇
http://www.cpa.js.cn/ask/5761.html
我在出口核销系统中,点击批次申报中的新建,核销单增加,为什么没有增加的核销单内容
回答:
如果查看不到核销单信息时,请确认以下几项:①核销单是否在电子口岸上执行了“交单”操作②执行“交单”操作后的间隔时间是否足够长得外管局来接收信息(一般来说3到7天)③是否做了数据提取,以下载到最新的核销单信息④贸易方式选择是否正确(请根据报关单上列示的贸易方式来选择,核销单根据贸易方式的种类来列示)如果确认以上几项操作,仍查看不到核销单信息的话,使用“单笔数据更新”功能:选择菜单栏“数据交换/单笔数据更新/单笔核销单更新” 出现“单笔核销单信息更新”界面 输入核销单号 点“确定” 稍候提示更新完成。看不到收汇水单信息的话:同核销单一样,使用“单笔数据更新”功能 选择菜单栏“数据交换/单笔数据更新/单笔收汇信息更新” 出现“单笔收汇信息更新”界面 如果选择“直接选择收汇信息”,则在“银行水单号”中直接输入水单号即可。正常水单号为22位,有两种输入方法,一是输入全部的22位后加一个空格,二是只需输入水单的后10位号码。 如果不选择“直接选择收汇信息”,则需要输入剩余四项内容 点“确定” 稍候提示更新完成。 如果还看不到核销单信息和收汇水单信息,使用“补充发送数据同步请求”功能 选择菜单栏“数据交换/补充发送数据同步请求” 选择单据类型是收汇水单还是核销单 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输入单据的号码 二是根据时间段来提取 点“开始发送” 一般来说,请求发送的当天是看不到回执信息的,需要在第2天以后才能接收到。 执行以上操作后,仍然看不到相关的信息,就需要到外管局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
出口收汇
http://www.cpa.js.cn/ask/5761.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