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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提问:您好, 我公司出口了一批需申请两用物项许可证的产品,后发现报关客户名,与实际收货人、付款人并不一致(收货付款为同一家公司),但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一致,

提问:
之前提问:您好, 我公司出口了一批需申请两用物项许可证的产品,后发现报关客户名,与实际收货人、付款人并不一致(收货付款为同一家公司),但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一致,且付款说明中提示了发票号,请问这样是否影响收款,核销?如要影响,该如何处理?谢谢。 抱歉上次的问题没有表达清楚:报关客户名与收货人不一致.之前答复:您好!您指的报关客户是进口商吗,但是该进口商不是实际的收货人吗?如是的话,外汇局的要求是“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不会影响后期的收款。另外,外汇局现已取消逐笔核销,改为总量核查,您的说的情况也不会有影响。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点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补充提问:您好,报关客户名不是进口商,但与进口商处于同一国家、地区;进口商,实际收货人,实际付款人为同一人。请问这个有没有问题,是否违背“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原则,或对收款核销造成影响?抱歉再次麻烦,十分感谢您。
回答:
您好!没有影响。
报关客户名并非实际进口商的问题

http://www.cpa.js.cn/ask/57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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