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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像上面所碰到的已经对一条来汇定金做了两项登记,过后客户又多汇来同笔合同的定金,做为企业,应该怎么进行登记处理?是再对第二次来的定金再做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吗?再

提问:
那像上面所碰到的已经对一条来汇定金做了两项登记,过后客户又多汇来同笔合同的定金,做为企业,应该怎么进行登记处理?是再对第二次来的定金再做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吗?再做第二次来汇定金的合同和提款登记的话,会不会产生重复,因为我们的同份合同已经在第一次来汇定金时做了两项登记.如果不能再做登记的话,又得怎么处理,谢谢.
回答:
您好!直接对第一条的提款登记是不能做修改的,因为预收款额度是根据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总额核定的,所以如果企业预收款如果已经超出了预收款的额度不建议再做提款登记,直接等货物出口后在一般贸易额度下结汇。如果企业需要再补登提款登记,需要在新增提款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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