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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间:2012-11-06提问: 老师你好,我有一票款要分二次出口,但是10月18号预收14985美金,11月1号出口6664美金,余下的要11月20号左右

提问:
编辑时间:2012-11-06提问: 老师你好,我有一票款要分二次出口,但是10月18号预收14985美金,11月1号出口6664美金,余下的要11月20号左右出货,请问老师我预收报告该该怎么做?是不是预收金额只写8321美金呢?请回复!提问者:8910000010919 2012-11-06答复: 您好!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报告,根据企业的描述,企业不需要做预收货款报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请问老师11月20号左右出货的那一部份不用做预收报告吗?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11月20日出口的货物已经超出企业预收货款收汇日30天,因此对应的8321美金需要做预收货款报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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