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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司11年11月底进口一批货物,已经超过了付汇时间,已经做了情况报告延迟付款,但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情况报告的时间范围内付款。请问,如果今年还未能付

提问:
老师,你好,我司11年11月底进口一批货物,已经超过了付汇时间,已经做了情况报告延迟付款,但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情况报告的时间范围内付款。请问,如果今年还未能付汇的话,能否13年再做情况说明再付款?也就是说能否进口日期超过一年后再付汇?如可以这样操作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问题不大,企业可以在可调整的期限内继续做调整,延长付汇时间,无需提供材料。
进口付汇超过一年

http://www.cpa.js.cn/ask/56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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