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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方出口前已经给企业付了一定的金额,金额比实际出口货物金额要多,请问收汇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收汇金额为HKD100000,而实际出口货物金额为HKD401

提问:
你好,买方出口前已经给企业付了一定的金额,金额比实际出口货物金额要多,请问收汇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收汇金额为HKD100000,而实际出口货物金额为HKD40153,差额是HKD59847,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向外汇局报告呢?剩余的资金是作为下批货品出口的金额来的,但有可能会比HKD59847这个金额多或少,那应该如何报告?
回答:
您好!若为A类企业,如果多收的钱是作为下笔货物的预收货款,而预计下批货物出口会超过收汇后30天的,企业可以进行预收货款报告,预收货款比货值少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比货值多,则考虑是否多出的金额会作为再下一笔的预收货款,如是,则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报告。如果不是的,则做相应的差额报告。但建议企业与客户进一步确认,以便报告时不会出现太大差异。
关于预收货款

http://www.cpa.js.cn/ask/56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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