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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方出口前已经给企业付了一定的金额,金额比实际出口货物金额要多,请问收汇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收汇金额为HKD100000,而实际出口货物金额为HKD401

提问:
你好,买方出口前已经给企业付了一定的金额,金额比实际出口货物金额要多,请问收汇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收汇金额为HKD100000,而实际出口货物金额为HKD40153,差额是HKD59847,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向外汇局报告呢?剩余的资金是作为下批货品出口的金额来的
回答:
您好!如果多收汇的59847是作为预收款的,30天内货物能出口的就不需要报告,超过30天的需要通过监测系统进行预收货款报告,报告预收金额、预计出口日期等信息。如有其它疑问你,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关于收汇

http://www.cpa.js.cn/ask/56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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