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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有这样的一笔业务,就是一家客户应该打款42000美元,开始以他家自身的名义打款30%,然后再打60%的设备起运款时是由另外一家公司名字打款的,我们

提问:
您好。我们公司有这样的一笔业务,就是一家客户应该打款42000美元,开始以他家自身的名义打款30%,然后再打60%的设备起运款时是由另外一家公司名字打款的,我们开始以为不是这个客户打款的。经过和客户确认,确实是他家付款的,说是委托这个另外的公司付款的,而且国别还不一样。这样我们出口的时候能行吗?可是不出口也不行啊,就是一个合同的款啊?我们会被外管局稽查吗?谢谢。
回答:
您好!只要确认货物出口且收汇,是否从两个国家汇款,影响不大,不影响稽查。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和收汇

http://www.cpa.js.cn/ask/56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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