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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可以出口的生产型企业。因为客户需要我们外购了一批产品(在我们的经营范围之内),可否退税?

提问:
我司是可以出口的生产型企业。因为客户需要我们外购了一批产品(在我们的经营范围之内),可否退税?
回答:
您好!生产企业外购产品需满足一下条件方能视同自产申请退税: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购产品:(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必须符合以下二个条件之一:(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3.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1)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4.同时符合四个条件的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1)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3)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4)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企业

http://www.cpa.js.cn/ask/55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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