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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不好意思,还想问一下,那之前在用“外汇核销系统”的时候,我们是差额核销,收汇额只收出口额减进口额,发生出口抵进口的行为。那现在在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

提问:
老师,你好!不好意思,还想问一下,那之前在用“外汇核销系统”的时候,我们是差额核销,收汇额只收出口额减进口额,发生出口抵进口的行为。那现在在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时就不能再发生出口抵进口行为了吗?如果出口后香港公司全额汇款给大陆公司,进口后大陆公司又全额汇款给香港公司,这样一来一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也是不少的。请帮忙解答,谢谢!
回答:
您好!因为监测系统监测的是企业核查期内的进出口数据和收付汇数据,如果企业用出口抵进口,就会存在核查期不在同一个期限,或者存在资金货物比例不正常的情况,建议企业不要用这种模式,如果企业业务需要,建议企业和当地外管说明情况。如果手续费较高,建议做差额报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201208221185追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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