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你好,在前面的回复中,你提到:如果贵司非改革试点地区企业的,3月份或4月份的预收款已经做了提款登记和合同登记的,可以不进行报告;如果是试点地区而且未及时报

提问:
老师,你好,在前面的回复中,你提到:如果贵司非改革试点地区企业的,3月份或4月份的预收款已经做了提款登记和合同登记的,可以不进行报告;如果是试点地区而且未及时报告预收款的,需要与外管说明情况做现场报告;那请问哪些是非改革试点企业或者改革试点企业呢?我也不知道我司是属于哪一类企业呢?
回答:
您好!试点地区包括:江苏、山东、湖北、江苏(不含无锡)、福建(不含厦门)省分局以及大连、青岛市分局所辖地区。
改革试点

http://www.cpa.js.cn/ask/54355.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