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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是6月份付的预付货款,货物是8月份进口报关的,8月1日新政实施,但距离付款日已超过30天,请问是否需要报告,是去外管局现场报告吗,报告的话,是否

提问:
老师,您好!我司是6月份付的预付货款,货物是8月份进口报关的,8月1日新政实施,但距离付款日已超过30天,请问是否需要报告,是去外管局现场报告吗,报告的话,是否有期限,在进口报关日,多长时间内必须报告吗?不报告是否可以?如果需要报告的话,都需要什么资料呢?
回答:
您好!1、8月之前进口的单子可以不报告,如该票单子金额较大,影响总量指标的,建议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到外管局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预付货款,付款之日起30天内未及时报告的,可前往外管局报告,现场报告没有严格定义时间,但为避免影响总量核查,建议企业今早报告。
预付货款报告

http://www.cpa.js.cn/ask/54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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