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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前两天偶然听代理报关行来我司送退下来的核销单时说 从2012.8.1号开始取消核销单 聊天得知 从2012.12.1日开始就已经在试点城市推行了 但我们

提问:
您好 前两天偶然听代理报关行来我司送退下来的核销单时说 从2012.8.1号开始取消核销单 聊天得知 从2012.12.1日开始就已经在试点城市推行了 但我们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所以到目前为止 我们公司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 什么都没操作过 只做过预收报告( 也是去年2011.11月份左右的时候公司财务人员通过银行通知 说预收货款 如果在30天内不能出口的话就要在这个系统里做报告 如果能在30内出口 就不用登录这个系统做报告了,这个系统也是财务人员去办理的,各操作人员也都认为这个系统只是做预收货款报告用的,别的也都没在意),至今8个月过去了 就做过预收报告 其它的没操作过 请问这种情况下 我们该怎么办?该怎么操作?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回答:
您好!企业应及时报告未报告的数据,系统中无法申报的,需到当地外管局进行现场报告。如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较大的,外管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有关2012.12.1外汇改革试点

http://www.cpa.js.cn/ask/53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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