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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企业。收到预收3340.5,在监测系统报告时,信息显示的金额是3341,那我报告时是按收汇水单上的3340.5报告还是按系统上显示的3341

提问:
A类企业。收到预收3340.5,在监测系统报告时,信息显示的金额是3341,那我报告时是按收汇水单上的3340.5报告还是按系统上显示的3341
回答:
您好!监测系统中显示企业的收汇金额已自动默认四舍五入到个位,建议企业可按照3341进行报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收货报告金额与收汇金额

http://www.cpa.js.cn/ask/53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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