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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有批设备今年7月份出口的,3月份的时候预收了10%的货款,当时在外汇监测系统里做了信贷登记。8月份收到80%的货款,还有10的货款要等到设备安装完

提问:
老师,你好,我有批设备今年7月份出口的,3月份的时候预收了10%的货款,当时在外汇监测系统里做了信贷登记。8月份收到80%的货款,还有10的货款要等到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后1年才能收到。。。 甚至有可能收不到,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尾款的10%,我应该怎么操作,8月份我就可以去国税办理退税了。。。 这个会影响我退税么。。。 如果后面能收到尾款我现在要办哪些手续? 谢谢!
回答:
您好!对于未收到的10%企业可以做延期收款报告,填写预计收款时间;如一年以后收不到货款的,需与外管说明情况根据外观要求确认是否删除原延期收款报告后登记差额报告。取消核销以后,退税与核销不挂钩,货款未齐的可以先申请退税,国税审核无误的可以予以退税。
请教出口分次收汇操作问题

http://www.cpa.js.cn/ask/53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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