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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在监测系统中调整后不会产生数据重复。2、调整后以企业新增记录中的时间为准。您所指“货款在指定时间内收到了”是否指报告延期收款以后再90天内收到货款,如

提问:
您好!1、在监测系统中调整后不会产生数据重复。2、调整后以企业新增记录中的时间为准。您所指“货款在指定时间内收到了”是否指报告延期收款以后再90天内收到货款,如果是,可以删除该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1)针对上述回答,我每笔货出去都做了延期报告,然后再90天内收到了,再去做调整,这样的操作是可行的对吧?2)是的,但是我都没有去删除,只做当天收汇进来时间的调整,这样也可以的吗?
回答:
您好!1)如果90天能收到货款的,可对原先报告的数据进行删除。2)90天内能收到的延期收汇是不需要进行延期收汇报告的,建议将已报告的数据删除。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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