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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改革后,1、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还需要哪些操作?2、关于收汇;之前我司收汇度计算公司是按总个月出口额-总月进口额/总月出口额*总月出口额,我司是三资进

提问:
老师,你好,改革后,1、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还需要哪些操作?2、关于收汇;之前我司收汇度计算公司是按总个月出口额-总月进口额/总月出口额*总月出口额,我司是三资进料加工企业,在做延期报告时,预收金额是否和出口报关单上的一致?3、待核查账户收付的每一笔款都要对应到出进口报关单相符,还是按总月的出口收汇度对应总月出口的总额?
回答:
您好!1、新政以后中国电子口岸中出口收汇模块无需再进行操作,但出口退税模块操作不变;2、预收款的金额不一定与报关金额一致,实际收到多少预收款就报告多少;2、到核查账户的货款结汇时提供有效单据即可,也不要求与每笔报关单进出口额相符。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收汇

http://www.cpa.js.cn/ask/53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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