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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于7月30日收到国外汇入预收货款3560美元,于8月15日在银行做收入到结算户上,出口日期暂时没定(自己预算2个月内出货),到时出货前另再收一笔货款

提问:
老师,我公司于7月30日收到国外汇入预收货款3560美元,于8月15日在银行做收入到结算户上,出口日期暂时没定(自己预算2个月内出货),到时出货前另再收一笔货款金额(金额多少还没确定)。1)在监测系统里预收的第一笔款3560元是否要做报告? 2)出货前收另一笔款,而那笔款与出货日期相差不超30天,要不要做报告(报关金额会两笔款金额加在一起报关)? 3)要报告的预收货款收汇日期是否按我到银行做进账那天算起(8月15日)?
回答:
您好!1、预计货物出口距离第一笔收汇超过30天,需要对这笔预收货款3560美元进行登记报告。2、第二笔预收货款距离货物出口在30天之内,不需要报告。3、预收货款登记报告的内容为收汇的金额以及预计出口的时间,并未要求报告收汇日期,请确认。
预收货款操作

http://www.cpa.js.cn/ask/52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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