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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1.请问是

提问:
您好!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1.请问是不是2012年1月1日出口的,都可以享受? 2.这个最长470天,不是所有的都是最长470天,也就是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口的,都需要在2013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退税。
回答:
您好!1、关于申报期限的调整,是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故2012年1月1日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2、申报期限最长470天,不是所有出口的货物都享受。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口的,都需要在2013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退税新政策

http://www.cpa.js.cn/ask/51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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