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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5月份的时候我司收到了一笔客人的预付款,当时在外汇管理局应用平台上做了预收款登记的,可今天查了下,竟然出现了预收货款强制报告余额,想请教下这是什么情况

提问:
请教老师,5月份的时候我司收到了一笔客人的预付款,当时在外汇管理局应用平台上做了预收款登记的,可今天查了下,竟然出现了预收货款强制报告余额,想请教下这是什么情况呀?需要如何处理?真是急死我了。我们是5月7日收到的款,货6月份发走了,当时申报的预计发货时间也是六月份的 提问者:anonymous 2012-07-25答复: 您好!您5月份收到货款,6月份出口,如果似乎超过30天的,需要做预收款报告,企业操作无误。强制报余额:一般指企业尚有应报告而未作报告的内容。您可以仔细核对是否还有应报告而实际没有报告内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已核对过了,强制报余额显示的就是5月份收到的这笔预收款,没有其它应报未报的情况。请问这个情况需要如何处理,谢谢!
回答:
您好!如果是5月份的应报告数据没有报告的,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外管进行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预收款报告

http://www.cpa.js.cn/ask/51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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