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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在4月初预付货款,当时已在外汇管理系统里做了预付款登记,预计进口日期为5月30日,但实际在4月底即收到货物,请问需要对原有的预付款登记记录做什么更新么?另,

提问:
我司在4月初预付货款,当时已在外汇管理系统里做了预付款登记,预计进口日期为5月30日,但实际在4月底即收到货物,请问需要对原有的预付款登记记录做什么更新么?另,关于预付款登记,在实际收到货物后,什么情况下需要对之前做的登记报告做更改或者删除,有什么操作时间的要求么?比如在预计收货日得30天前要做更新,否则需要到外汇管理局做情况说明?
回答:
您好!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属于30天以内预付汇款,无需做预付货款报告,企业可以前往外管现场删除该预付款报告。2、如果已经登记的预付货款预计进口时间登记与实际进口时间有较大出入的可以进行修改或者调整,付汇日期在当前日期30天内已登记的预付款可以做删除。付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天内已报告的预付款可以做修改,付汇日期在当前日期30天,且预计进口日期是当月或当月之后的已报告数据可以做调整。
预付款登记调整

http://www.cpa.js.cn/ask/48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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