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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因为我不是财务人员,所以还想咨询一下。这个坏账准备是怎么操作的?需要什么凭证单据吗?如果之前的财务人员一直挂应收账款,到年底可以一次

提问: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因为我不是财务人员,所以还想咨询一下。这个坏账准备是怎么操作的?需要什么凭证单据吗?如果之前的财务人员一直挂应收账款,到年底可以一次性操作计提坏账准备吗?
回答:
您好!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八)其他相关证明。企业在不确定货款是否能收回时,可以先提取坏账准备,待确定无法收回后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到税务机关报备,经批准后可以税前列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继20120425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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