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司于2012.2.20收到客户的预付款$ 9975.6,已经在外汇监测系统做了预收货款报告,2012.03.12又收到该客户的又一笔预付款$ 17430.36

提问:
我司于2012.2.20收到客户的预付款$ 9975.6,已经在外汇监测系统做了预收货款报告,2012.03.12又收到该客户的又一笔预付款$ 17430.36,现在这两笔款的货预计出口日期是2012.04.28,可是在做第二笔款的预收报告新增时,填写报告金额时被提示已报告金额合计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报告不成功,这是怎么回事?我应该怎么做?由于我是刚接手这方面工作,所以好多东西都不太懂,请老师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回答:
您好!根据您上传的截图来看,您总共收汇金额折美元为17430.00美元,您报告17430.36美元是无法申报成功的,报告金额不能超过收汇金额,请您确认。
预收报告新增里的报告金额

http://www.cpa.js.cn/ask/47011.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