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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公司人员流动原因,没有及时进行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的培训,我们2月6号有一笔订金20000美金进账,那时候没有在监测系统报告预收货款,尾款40000美

提问:
你好,由于公司人员流动原因,没有及时进行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的培训,我们2月6号有一笔订金20000美金进账,那时候没有在监测系统报告预收货款,尾款40000美金是3月初收到的,已经报告预收货款,两笔都已经结汇。这单货物死3月19号报关出口了,现在系统上说那20000美金的收汇日期在当前30天前,请到外汇局办理预收货款报告,请问:1,我们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去外汇局要准备什么文件吗?2,这样会不会收到什么处罚的?3,还有现在网上哪里有有监测系统的课程培训吗?具体回答越详细越好,非常感谢!
回答:
您好!1、对于未在系统中及时报告的,企业需到外汇局现场报告,一般需携带情况说明及填写完整的需报告的内容,建议企业联系主管外汇局进一步确认。2、对于逾期未报告,导致指标异常的,外汇局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具体需由外汇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判断;3、目前最近一场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货物贸易外汇改革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技能提升班(http://www.zjport.gov.cn/article/tgl!tglInfo.jspa?tgl.id=6868)将在镇江地区举行,企业可关注。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

http://www.cpa.js.cn/ask/46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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