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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近期希望开展出口贸易,即进口保税料件后再保税出口,不进行加工。请问是否可使用电子账册进出?

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近期希望开展出口贸易,即进口保税料件后再保税出口,不进行加工。请问是否可使用电子账册进出?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规定,实施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联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加工贸易经营资格; (二)在海关注册; (三)属于生产型企业。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适用) 另外,主管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为基础,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实施联网监管的模式。企业管理类别为AA类或A类且海关以企业为单元对其进行管理的,可采用电子账册模式实施联网监管。 若贵司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向主管海关办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加工手册是否可用以贸易

http://www.cpa.js.cn/ask/44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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