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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从今年开始实行新的核销办法,我们1月底有票货物出运的时候报关多报了1400美金,客户实际汇款时是没有把多报的金额汇给我

提问:
老师: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从今年开始实行新的核销办法,我们1月底有票货物出运的时候报关多报了1400美金,客户实际汇款时是没有把多报的金额汇给我司的,也是因为我们报关时单价弄错了所以造成报关金额多报了1400美金,因为新的核销办法实施后是不是不用每笔单子核销了。是根据总量核销的,那因为我这票货物报关报多了1400美金,与实际收汇不一致,那这样的问题出现我是不是可以分批核销,多报的金额以后出货时就把这次多报关的1400多美金扣掉,相当于少报多收汇,收汇多出来的金额再拿到上次少收汇的单子里再去核销,这样操作可以吗?请回复。谢谢!
回答:
您好!改革试点期间不再核销,外汇局对企业数据进行总量核查,企业实际有多出口情况的,建议进行差额报告。
新的核销政策

http://www.cpa.js.cn/ask/44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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