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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货物出口后90天内无法收汇的需要在货物出口后的30天内在监测系统中做延期收汇报告。我觉得这句话没法理解。货物出口后90天内无法收汇的,既然是90天内,

提问:
您好:企业货物出口后90天内无法收汇的需要在货物出口后的30天内在监测系统中做延期收汇报告。我觉得这句话没法理解。货物出口后90天内无法收汇的,既然是90天内,如何要求我在货物出口后的30天内知道是否是90天内无法收汇的呢。可能是出口后的45天内收汇的,那么这是否算是延期了呢。
回答:
您好!外管在考虑企业操作的前提是大多数企业都是正常签订外贸合同的,合同中都会规定是否是90天后收汇的,如果有些少数企业,无法确定的,就需要自己判断,如果临时变动的,也可以做修改或者调整。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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