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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是刚开始外贸业务的,我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一笔预收货款,然后在国际收支网上进行了申报和核销,这笔预收货款也结汇了,那么在电子口岸系统里的出口收汇系

提问:
您好,我公司是刚开始外贸业务的,我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一笔预收货款,然后在国际收支网上进行了申报和核销,这笔预收货款也结汇了,那么在电子口岸系统里的出口收汇系统里需要收汇申请么?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预收款已经结汇,因此不需要再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中做收汇申请。目前外管局政策改革,在试点地区,企业不需要进行收汇申请也不需要进行核销,凭相关单证直接去银行结汇即可。非试点地区的企业,预收货款在外管局贸易信贷登记系统中做过预收货款登记后,电子口岸查到产生相应额度了,即可进行收汇申请,再去银行结汇,收汇申请属于选择性操作,企业现在既然已经结汇就无需再操作。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收汇

http://www.cpa.js.cn/ask/43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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