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请问我可不可以先登记一个合同号(只有一个合同号,实际合同没有产生),付汇登记时候登记一笔钱,付汇的时候把这笔钱付出去。这样就把登记和银行付汇的操作一

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我可不可以先登记一个合同号(只有一个合同号,实际合同没有产生),付汇登记时候登记一笔钱,付汇的时候把这笔钱付出去。这样就把登记和银行付汇的操作一次性操作掉,然后我用这个合同号分几次进口,每进口一次就自动扣除一笔钱(等于当次进口的金额),然后根据进口一笔一笔的注销。直到把已经付汇的金额完全操作完毕。这样操作可以吗?如果可以,具体要怎么操作(主要是想节约外管局付汇登记和银行付汇的时间)
回答:
您好!合同登记还是付汇登记的时候是需要分别填写预计付汇日期和预计到货日期的,您只登记一个合同号是不能登记成功的。您如果预计的日期都填写了,是可以登记成功的,注销的时候可以分批注销。
关于外汇

http://www.cpa.js.cn/ask/42648.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