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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月份预收货款14.5万美元,已经在原来的外汇操作平台上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也已经正常收汇,明天准备再收汇同一订单的第二次预收货款12.5万美元,我目前

提问:
我10月份预收货款14.5万美元,已经在原来的外汇操作平台上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也已经正常收汇,明天准备再收汇同一订单的第二次预收货款12.5万美元,我目前显示是A类企业,我应该怎么来操作这笔预收货款?是不是先上银行结汇,再上外汇监测系统去做什么处理?谢谢!
回答:
您好!如果明天再收入预收货款的,作为A类企业,可直接携带有效单证前往银行结汇。对于预计或合同约定出口日期超过收汇日期30天的,需要在收汇后30天内登录监测系统进行预收货款报告。
改革后预收货款操作

http://www.cpa.js.cn/ask/41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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