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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属于A类,在12月1日之前,一批货物在一般贸易项下已出货,已收款,12月1日前一般贸易项下额度尚未恢复。那么现在是否依然可以从电子口岸中有效查看。对于外管

提问:
本企业属于A类,在12月1日之前,一批货物在一般贸易项下已出货,已收款,12月1日前一般贸易项下额度尚未恢复。那么现在是否依然可以从电子口岸中有效查看。对于外管局每月底的数据一致性核查,银行方面解释依然需要看额度,即收汇是否与可结汇额度一致,换言之,如果上述货物原本已被其他货物占用额度,原系统是不可结的,但新系统中可结出,岂不是会造成负数的情况?
回答:
您好!可收汇额度近期内在电子口岸中还会产生,但是这个额度对A类企业已经没有用,所以如果额度丢失,外管也不做处理。对于B类企业,银行才会查看企业的可收汇额度,A类企业银行审核的是企业填写的单证,并完成相应的申报。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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