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预收货款都需要在新系统增加企业预收货款报告吗?预收货款的登记跟原先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2.企业出口收汇核销从12月1日起,在哪个新系统里面核销?企业资金
提问:
1.凡是预收货款都需要在新系统增加企业预收货款报告吗?预收货款的登记跟原先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2.企业出口收汇核销从12月1日起,在哪个新系统里面核销?企业资金流和货物流在什么范围是属于正常范围?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比例在哪个区间是正常范围?谢谢
回答:
1、改革后,对于预收货款,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需要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进行报送。原网上服务平台将停止使用,A类企业改革后出口收汇不实施联网核查,也就不需要用到额度,原先的网上服务平台登记用于企业产生额度使用。2、纳入非现场核查的数据包括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和货物进出口数据。外汇局根据企业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比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等总量核查指标,衡量企业一定期间内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外汇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调整总量核查指标。因此,该范围不是恒定的,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建议您与主管外汇局进行确认。
12月1日开始,预收货款的登记操作,核销系统操作
http://www.cpa.js.cn/ask/41291.html
1.凡是预收货款都需要在新系统增加企业预收货款报告吗?预收货款的登记跟原先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2.企业出口收汇核销从12月1日起,在哪个新系统里面核销?企业资金流和货物流在什么范围是属于正常范围?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比例在哪个区间是正常范围?谢谢
回答:
1、改革后,对于预收货款,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需要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进行报送。原网上服务平台将停止使用,A类企业改革后出口收汇不实施联网核查,也就不需要用到额度,原先的网上服务平台登记用于企业产生额度使用。2、纳入非现场核查的数据包括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和货物进出口数据。外汇局根据企业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比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等总量核查指标,衡量企业一定期间内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外汇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调整总量核查指标。因此,该范围不是恒定的,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建议您与主管外汇局进行确认。
12月1日开始,预收货款的登记操作,核销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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