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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7月份电汇9555元给对方公司,其中发过两次货,有余额也未退还,这个菲氟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在网上的信息业很少,可能是新注册的一家小公

提问:
老师!您好!我公司7月份电汇9555元给对方公司,其中发过两次货,有余额也未退还,这个菲氟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在网上的信息业很少,可能是新注册的一家小公司,我有空就催他们开票退余款,可是对方公司迟迟不开发票,总是说会叫财务给我打电话,这几天连电话也打不通,成传真机了,我觉得这个公司有问题,觉得他们有偷税漏税行为。请老师帮忙,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如果汇款后,未收到对方发票,对我们公司来说,有什么影响呢?
回答:
您好!汇款后无法取得对方发票,对贵司来说购进货物没有发票不能进成本,且此成本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如贵司进行多方催报,对方仍不开具发票的,企业可向对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举报,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属实会对其进行处罚。若多方催讨无果,贵司可持合同等到主管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可以正常入账,但代开发票所缴纳的税金只能进“营业外支出”,且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开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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