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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项下料件转内销时,如符合协定、特惠税率的,请问: 1、是否可以协定或特惠税率征税; 2、如可以则要特别提供哪些资料? 谢谢!

提问:
加工贸易项下料件转内销时,如符合协定、特惠税率的,请问: 1、是否可以协定或特惠税率征税; 2、如可以则要特别提供哪些资料? 谢谢!
回答:
您好!海关保税监管货物转内销时,进口人应当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署令181号)规定的原产地证书等单证,海关经确认货物与原产地证书上列明货物一致,货物运输符合《规定》第十条“直接运输”规定,有关货物可给予相应的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待遇。
加工贸易内销适用税率

http://www.cpa.js.cn/ask/40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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