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那个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系统里有一条通知,说是企业对已报关的货物尽可能要在2011年12月1日前核销,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还是系统又要变更了?如

提问: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那个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系统里有一条通知,说是企业对已报关的货物尽可能要在2011年12月1日前核销,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还是系统又要变更了?如果做不到在2011年12月1日前核销,会出现什么问题呢?
回答:
您好!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江苏(不含无锡)、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地区试点。试点地区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自试点之日起,试点地区暂停使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上线运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该条通知针对的是这次试点地区的改革政策,由于目前试点地区改革尚未开始,各地外汇局正在逐步进行改革的准备工作,故具体信息建议您与主管外汇局进行确认。
核销

http://www.cpa.js.cn/ask/40039.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