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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在2008年8月份的时候收到一笔预收货款,已经按规定在外债登记系统里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但是该货物一直没出口,超出了当时做的预计出口日期的期限,

提问:
您好,请问我在2008年8月份的时候收到一笔预收货款,已经按规定在外债登记系统里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但是该货物一直没出口,超出了当时做的预计出口日期的期限,这样会有影响吗?还有,如果我出口的总额大于当时登记的金额,那么,注销金额的时候是填实际出口额,还是当时登记的金额呢?
回答:
您好!如果企业做了提款登记30天未注销,需要向外管局说明情况。现阶段对注销登记的管理不是非常严格,企业可以咨询当地外管局咨询可行性,一般情况下是不受影响的。办理注销时应注销当时登记的提款金额。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外债登记系统的注销

http://www.cpa.js.cn/ask/3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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