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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011.10.18)收到财务退回来的出口发票,因成交方式有误,故需要作废,但是在国税申报网上的发票作废一栏中输入发票号后,无法跳出相应的信息,故无法将其

提问:
今日(2011.10.18)收到财务退回来的出口发票,因成交方式有误,故需要作废,但是在国税申报网上的发票作废一栏中输入发票号后,无法跳出相应的信息,故无法将其作废。其中发票的开具日期是2011.08.26,已经在前一次的验旧发票中。
回答:
您好!跨月且已进行验旧的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冲红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发票无法作废

http://www.cpa.js.cn/ask/39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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