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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司是一家韩资企业,2008年进口了一批旧设备:1.不作价设备一批(未出海关监管期);2,一般贸易方式一批。 经反复论证不适合我司生产使用,现在我们想要

提问:
您好! 我司是一家韩资企业,2008年进口了一批旧设备:1.不作价设备一批(未出海关监管期);2,一般贸易方式一批。 经反复论证不适合我司生产使用,现在我们想要将这些设备全部退运回韩国总部。 请问:1.不作价设备该怎样办理退运手续?
回答:
您好!不作价设备退运: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因故终止或解除加工贸易合同,经商务部门批准,主管海关核准,方可将不作价设备退运出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设备退运事宜

http://www.cpa.js.cn/ask/38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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