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有进出口权的单位,我司将从香港进口一条旧的游艇进来维修,维修好后出口还给客户,我司收取客户修理费。请问,进口时填报的报关金额是否是双方都承认的暂估金额?出
提问:
我司是有进出口权的单位,我司将从香港进口一条旧的游艇进来维修,维修好后出口还给客户,我司收取客户修理费。请问,进口时填报的报关金额是否是双方都承认的暂估金额?出口时的报关金额是否等于进口报关金额加所要收取的加工费?
回答:
您好!此类贸易交往,进出口贸易方式应填写“进出境修理物品”,代码“1300”。进口时填报的报关单价格应是货物实际价格。出口时填报的报关单价格应是货物实际价格加上所要收取的加工费。同时进出口申报时应附有相关维修合同。
维修物品
http://www.cpa.js.cn/ask/36699.html
我司是有进出口权的单位,我司将从香港进口一条旧的游艇进来维修,维修好后出口还给客户,我司收取客户修理费。请问,进口时填报的报关金额是否是双方都承认的暂估金额?出口时的报关金额是否等于进口报关金额加所要收取的加工费?
回答:
您好!此类贸易交往,进出口贸易方式应填写“进出境修理物品”,代码“1300”。进口时填报的报关单价格应是货物实际价格。出口时填报的报关单价格应是货物实际价格加上所要收取的加工费。同时进出口申报时应附有相关维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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