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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某外资企业作为投资方,在澳门设立境外企业,由于种种原因,现要求注销该境外企业,注销要求提供境外企业批准证书正本,但现在批准证书正本遗失了,要怎么办?

提问:
淮安某外资企业作为投资方,在澳门设立境外企业,由于种种原因,现要求注销该境外企业,注销要求提供境外企业批准证书正本,但现在批准证书正本遗失了,要怎么办?
回答:
您好!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遗失后应及时补办。补办程序如下:一、 在省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二、 声明公告后,凭以下申请材料,向原审批机关申请领取批准证书。三、 原审批机关在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发放批准证书。申请材料:1、 申请书,包含内容:(1) 企业基本信息;(2) 遗失时间及原因;(3) 登报时间(附登报声明原件);(4) 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 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权力机构同意申请补领批准证书的决议(外资企业为股东或股东会,合资/合作企业为董事会决议)3、办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因各地商务部门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具体与淮安商务局进一步确认。
境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http://www.cpa.js.cn/ask/35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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