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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是工业企业,在9月份时把一台固定资产旧的拿去换回一台新的回来,价值10万,补差价4万元正,原来旧的原值为110000元正,已提折旧41750元正,请问账

提问:
由于我们是工业企业,在9月份时把一台固定资产旧的拿去换回一台新的回来,价值10万,补差价4万元正,原来旧的原值为110000元正,已提折旧41750元正,请问账上以旧换新方式该如何处理
回答:
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四、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中对“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同理,所述旧固定资产作价换取新的处理也是一样的。所以,您的以旧换新业务,应先将旧固定资产做销售处理,根据您是否是一般纳税人以及所处置的旧固定资产购置的年份、类型按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然后在按新固定资产销售价格(不得剔除旧商品的收购价)按购进进行处理,购进新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如符合规定可以进行抵扣。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企业旧设备,未提足折旧,以旧换新方式

http://www.cpa.js.cn/ask/34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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