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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两单报关单,单号分别为:220520110550000512和371120110111822930,电子口岸在1个月前已交单和报送,也已核销通过,报送

提问:
你好,我有两单报关单,单号分别为:220520110550000512和371120110111822930,电子口岸在1个月前已交单和报送,也已核销通过,报送查询显示为:国税总局已接收。为什么退税系统预审结果为: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该如何查询?能否帮我重新发送数据,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报关单信息国税总局已接受,有可能是国税总局尚未将数据下发给地方税务局或者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丢失了,以上两种情况,企业均需联系地方税务局,让地方税务局联系国税总局重新下发电子数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预审结果: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

http://www.cpa.js.cn/ask/33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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