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A公司做为投资方,在香港设立了境外企业,但现在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并了,批准证书上的投资方A公司要更改为B公司了,这个要怎样办理?

提问:
A公司做为投资方,在香港设立了境外企业,但现在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并了,批准证书上的投资方A公司要更改为B公司了,这个要怎样办理?
回答:
您好!企业需向主管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一般申办人办理变更手续须提交申请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如下申办材料:1.一般变更(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地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变更;投资者同比增资等):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专项法规、规章提交报批材料(主要包括: 董事会决议、合同修改协议、章程修改协议等)。2.股权变更: 按《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提交报批材料(参考格式)。3.调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按《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提交报批材料。4.合并分立: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提交报批材料。委托授权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相应法定授权委托文书。因各地商务部门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先与主管商务部具体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境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容变更

http://www.cpa.js.cn/ask/3280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