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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在8月14日登记一笔预收货款,出口日期是8月22日,于9月1日注销提款登记,可预收货款余额没有恢复之前的额度。现咨询本地区外管,他们说“企业是看不到恢

提问:
您好!我司在8月14日登记一笔预收货款,出口日期是8月22日,于9月1日注销提款登记,可预收货款余额没有恢复之前的额度。现咨询本地区外管,他们说“企业是看不到恢复之后的金额的,系统会把企业所登记的金额空出来,下次登记的时候就会显示了”。我不太理解,想让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回答:
您好!为了解决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初始值为0或很小的企业在过渡期内的结汇困难问题,外汇局局从每天向电子口岸核查系统传送企业前一天在贸易外债登记系统实际登记的预收货款累计发生额,作为该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调增额度。但是,在过渡期内,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初始值与每天调增额度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汇的10%。因此,企业只要及时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就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预收货款划转和结汇。但是对于企业预收款额度较大的企业,企业的预收款额度一般不增加,一般只在企业办理注销后恢复。但是根据您的描述,额度未恢复,由于中国电子口岸IC卡内的额度是根据外汇局传输的,所以如果企业额度一直没有恢复,需要联系外管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

http://www.cpa.js.cn/ask/3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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