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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同一公司的三份合同需要付款,在进行付汇登记时按合同号分别进行了登记并产生了三个付汇登记号,因考虑到付汇手续发额费在填写银行付汇申请时,将三份付款合同金额合

提问:
我司有同一公司的三份合同需要付款,在进行付汇登记时按合同号分别进行了登记并产生了三个付汇登记号,因考虑到付汇手续发额费在填写银行付汇申请时,将三份付款合同金额合计后填写在了同一张银行付款申请中。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以,还是说要分别填写三张银行付汇申请。谢谢~
回答:
您好!企业只要产生了相应的额度了,付汇申请填写一份付汇申请没有影响。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预付货款合同登记与银行付汇申请

http://www.cpa.js.cn/ask/32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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